成都市住建局发布技术管理规定旨在对国家、四川省相关技术标准和成都市有关规定政策进行研究分析,对新建商品住宅共用部分、套内空间、室外环境等3类区域中,体现商品住宅建设品质的关键性指标进行细化和明确。
技术管理规定明确,一是新建商品住宅应在严格执行国家、四川省现行技术标准规范,以及成都市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噪声防护等有关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按要求执行该技术管理规定;二是新建商品住宅应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提高规划、设计合理性,选用高品质绿色建材,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提升建设品质;三是鼓励新建成品交付的商品住宅室内装修采用装配式装修;四是该技术管理规定适用于成都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宅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
技术管理规定对于新建商品住宅共用部分要求,临街建筑底部(不少于两层)应采用干挂石材、金属幕墙、陶板等外装饰材料;独立设置的低层配套用房外墙装饰应采用耐脏、耐老化、易清洗的面砖、石材等材料;政府投资项目应全部采用高分子防水材料,其他项目应符合环保要求,优先采用高分子防水材料、水性防水涂料;严禁使用溶剂型防水涂料,且建筑物的防水质保期应不低于7年。
技术管理规定提出,新建商品住宅套内装修鼓励采用装配式装修。套内装修材料应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木质部品》(T/CBDA4-2016)等国家相关现行标准的规定。